鯉城新聞
擴散!鯉城交警發布重要通告!
2023-02-02 09:00:00 星期四 來源:鯉城新聞網
為進一步推進道路交通事故“減量控大”工作,發動和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“毒駕”違法行為,切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,根據上級有關通知要求,鯉城交警決定即日起建立“毒駕”有獎舉報工作機制,具體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舉報方式
撥打“110”報警電話進行舉報
二、舉報要求
舉報人應準確說明違法時間、地點、機動車牌號、行駛方向等具體信息,舉報時應實名舉報,留下真實有效聯系方式,便于辦案人員進一步調查核實以及兌現獎勵等工作。
三、獎勵規定
(一)獎勵標準
舉報機動車駕駛人“毒駕”,經查實的,每起獎勵3000元。多人舉報的同一“毒駕”,只獎勵首位舉報人,不重復獎勵,舉報順序以110指揮中心接警時間為準。
(二)不予獎勵情形
1.舉報人未實名舉報,未能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;
2.舉報人未滿18周歲,或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;
3.舉報人是公安機關民警、輔警或其他工作人員的;
4.舉報的“毒駕”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已經發現或正在查處的(包括違法行為人發生交通事故);
5.以違法或其他不正當的方式獲取舉報信息的;
6.其他不應當發放獎勵的情形。
四、法律責任
(一)舉報人不得采取違法行為或危險方法收集證據;舉報人違法收集證據的,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(二)舉報人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舉報,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,不得威脅、敲詐涉嫌違法的駕駛人,違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(三)舉報人在收集證據過程中應確保自身及道路交通安全,因未注意安全造成人身傷害或其他損失的,由舉報人自行承擔。
本舉報機制自通告之日起施行,由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鯉城大隊負責解釋。
特此通告!
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鯉城大隊
2023年1月30日
責任編輯:賴良德